《北京條約》簽署 保護視聽表演
晨報訊(記者 王歧豐)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條約的誕生,讓昨天的北京為全世界所矚目。歷時7天的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以下簡稱“外交會議”),昨天以正式簽署《視聽表演北京條約》(以下簡稱《北京條約》)為標志,在北京圓滿落幕。該條約填補了視聽表演領域全面版權保護國際條約的空白,將永遠載入世界知識產(chǎn)權史冊。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在條約文本上簽字(CHINE為法文的“中國”)。晨報記者 李木易/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委書記劉淇,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WIPO)總干事弗朗西斯·加利,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等出席了閉幕式。
昨天下午2點開始,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進入最高潮——簽署條約。隨著主持人響亮地喊出參會國名稱,與會代表在萬眾矚目之下走上主席臺。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總干事弗朗西斯·加利微笑著將條約文本遞交到代表手中。202個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成員國和國際組織,絕大部分代表都要上來簽字,僅簽字過程就持續(xù)了兩個多小時。
經(jīng)過7天的緊張討論和磋商,代表們已經(jīng)胸有成竹,簽署過程每人用時在1到3分鐘。完成簽字后,加利與每一位代表熱情握手,全場隨之報以熱烈掌聲,攝影燈光閃成一片。工作人員將簽署過的文件小心保存起來。爭論近二十年的視聽表演者版權保護的國際新條約,終于在中國北京修成正果,每一份簽署過的文件都仿佛是代表們共同接生的“新生兒”,備受珍愛。
1996年以來16年的不懈努力,一周的緊張會議協(xié)商,最終成果被濃縮在兩個多小時里。下午4點多,202個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成員國和國際組織中,大部分代表簽署了會議文件或條約。加利告訴記者,這是歷屆外交會議中一次簽約數(shù)量最多的。
《北京條約》是關于表演者權利保護的國際條約,該條約賦予了電影等作品的表演者,依法享有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在表演作品時的形象、動作、聲音等一系列表演活動的權利。這一條約的締結,在完善國際表演者版權保護體系,推動世界各國文化產(chǎn)業(yè)健康繁榮,促進包括中國在內(nèi)的、具有悠久文化歷史的發(fā)展中國家傳統(tǒng)民間表演藝術發(fā)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新條約也將有利于完善中國的著作權法律制度、提高中國表演者的權利保護水平,推動中國傳統(tǒng)文化“走出去”。《北京條約》是在中國誕生的第一個國際知識產(chǎn)權條約,將大大提升中國版權事業(yè)的國際地位和北京在國際社會的知名度。
加利代表WIPO盛贊中國政府對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承辦工作所做出的杰出貢獻。同時,他特別指出,《北京條約》將使表演者能夠以更大的信心應對數(shù)字化環(huán)境下的挑戰(zhàn),其影響極為深遠。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副市長魯煒在會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則充滿激情地表示,152年前的“北京條約”意味著喪權和辱國,152年后的“北京條約”標志著北京的開放,民族的獨立,標志著世界的進步,也標志著人類文明發(fā)展到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條約摘要
《北京條約》共計30條。其中精神權利規(guī)定:不依賴表演者的經(jīng)濟權利,甚至在這些權利轉讓之后,表演者仍應對于其現(xiàn)場表演或以視聽錄制品錄制的表演有權。
廣播和向公眾傳播的權利規(guī)定:表演者應享有授權廣播和向公眾傳播其以視聽錄制品錄制的表演的專有權。
保護期:依本條約給予表演者的保護期,應自表演錄制之年年終算起,至少持續(xù)到50年期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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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盛贊北京會議組織工作“了不起”
從走出國貿(mào)地鐵站開始,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的指示牌便出現(xiàn)在醒目的位置,這個世界版權領域最重要的會議,昨晚完美收官。會場上,512個即席話筒,能夠立即發(fā)言并進行錄音,6種語言同聲傳譯及時準確完成……首次承辦國際外交會議的北京會議籌備組,交上了一份令WIPO異常滿意的答卷。
北京外交會議的細致周到的服務得到了WIPO的肯定。“了不起,北京外交會議的氛圍非常好。”WIPO總干事昨天高度贊揚北京承辦的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他表示,北京的會議組織工作非常出色,提供了周到的服務。正是這樣優(yōu)質的服務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氣氛,促進了會議最終取得豐碩成果。
晨報記者 王歧豐
權威解讀
北京要吸納全世界表演人才
●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副市長 魯煒
視聽表演《北京條約》簽訂后,北京將啟動哪些具體行動?首先,北京要宣傳好此次會議精神;第二,要加大知識產(chǎn)權保護知識的普及;第三要保護好表演者的知識產(chǎn)權;第四是要讓無形資產(chǎn),讓看不見的創(chuàng)意,讓知識的力量來創(chuàng)造財富,推動北京知識產(chǎn)權經(jīng)濟結構的調(diào)整,推動北京社會進步;第五,通過更好地保護表演者的知識產(chǎn)權,吸納全世界的表演人才到北京來;第六,要配合好國家相關部門完善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
北京要創(chuàng)建國際版權之都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 馮俊科
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的召開,有利于提高本市、全國人民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意識。同時更有利于我國的版權產(chǎn)業(yè)輸出工作,推動北京打造國際版權之都。
國際版權之都的創(chuàng)建工作已于年初啟動。目前總體論證方案已經(jīng)完成,外交會議結束后將上報國家相關部門,最終向世界知識產(chǎn)權組織提出申辦請求。
《北京條約》與我國現(xiàn)有法律一致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xié)會副總干事 馬繼超
我國現(xiàn)行著作權法律制度對表演者權利的保護是較為全面和完善的。我國《著作權法》第37條至第42條對保護表演者及錄音錄像制作者權利作出詳細規(guī)定。其中,《著作權法》第38條規(guī)定表演者享有的權利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許可他人從現(xiàn)場直播;許可他人為營利目的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wǎng)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等。可見,我國《著作權法》對表演者權利提供全面保護,賦予聲音表演者和音像表演者相同的權利。
目前,《著作權法》正在修訂之中,《北京條約》的通過將對修法起到促進作用。
晨報記者 王歧豐
藝人點評
戴玉強:網(wǎng)絡時代應該有這樣的約束
《北京條約》對我們這些從事音樂藝術的人來講,是一件大好事。在當今的商品社會,版權保護、版權意識都必須與國際接軌。
對于版權保護,我在國內(nèi)外的藝術經(jīng)歷有著切身的不同感受。2002年我在國外歌劇院里演出歌劇,按照我們的理解,總應該留下些影像資料吧。但是人家不讓你隨便拍,因為要保護人家的版權。如果出版DVD我還能買到,但如果沒有出版,我就根本得不到。我的那些劇照也都是花錢買來的,雖然不是很貴,但你必須理解花錢買是對人家勞動的尊重。反觀在國內(nèi),多年前我在廣州星海音樂廳舉辦獨唱會,后來DVD賣了幾百萬張,到今天我一分錢也沒拿到。如果當初大家都有版權意識,這些年我所有的音像制品的版稅加在一起,我就是不唱歌,坐在家里吃老本都夠了。所以,我支持《北京條約》,尤其是在網(wǎng)絡時代的今天,就應該有這樣的約束,大家都來遵守,才會迎來一個文化藝術真正大發(fā)展的時代。晨報首席記者 李澄
楊立新:這將保護文化工作者的原創(chuàng)精神
《北京條約》的締結可謂是北京市政府用心良苦的舉措,這樣一個保護版權產(chǎn)業(yè),促進文化產(chǎn)業(yè)繁榮的條約特意在北京而不是國外簽訂,又直接命名為《北京條約》,在當前文化大發(fā)展、大繁榮的關頭無疑會起到直接的促進作用。
尊重版權和演出者的權益,就像尊重科學技術一樣。這十幾年來,我國有些領域盜版情況比較嚴重,短期看好像有個別利益集團獲得利潤,但長此以往,特別可怕的是扼殺了我們的原創(chuàng)精神,很多電影、電視劇都是拷貝國外的劇情,這樣對我們造成的傷害是非常深遠的,對其他很多特別努力的文化工作者來說也是很不公平的。我想,現(xiàn)在隨著版權意識逐漸深入,是到了推出《北京條約》的時候了。在這一點上,我們北京人藝和整個話劇舞臺做得還是不錯的,一直到現(xiàn)在我們演出話劇《蔡文姬》,還會給郭沫若的家人版權費。
晨報記者 和璐璐
(編輯:偉偉)